極喜歡用『亂』這個字,強調情緒。譬如講,我喜歡一樣東西,如果我只講『我喜歡』,你大約根本就聽不到。但如果我狠狠的這麼講:『我亂喜歡』,你大約就很會在意了。



  我要講的是:我亂愛楊乃文。



  愛死她在唱搖滾的時候,每個字都那麼義無反顧;愛死她營造的那份層層疊疊的神經質;愛死她白的晃眼的皮膚,性感得要命;愛死她那張臉,淡淡一道刮痕,很風霜,卻很乾淨;愛死她的火爆脾氣,上臺領獎只會講『謝謝』;愛死她與林暐哲可以相處六年,與黃立行卻只可以兩個禮拜的愛情;愛死她講話裡老帶個『屌』字,真什麼的爽快。



  偶然一次的翹課,在賣CD的店裡,我錯把她認作了莫文蔚。《One》的封面,青綠色,一張楊乃文等待的臉,97年。



  如今我拿了這盤帶子放,發現裡邊已經開始夾雜著嗤嗤的噪音,但我忽略了。就像我當年的耳朵會自動過濾掉《One》裡頭伍佰的跨刀,因為單有楊乃文就夠了。



  那是一張聽完後不知怎麼表達的專輯。很淡卻很濃,很松卻很緊,很理智卻很瘋狂。以Guitar-Pop為底調,嘗試一點Trip-Hop。沒有取悅的意思,聽不聽由你。



  林暐哲,第一次可以那麼肆無忌憚的做自己的東西,難得的9首歌。之前他一直都在妥協。楊乃文,19歲回臺灣,打工,當模特兒,混Pub,等機會。終於結識了一個唱片公司的老板,錄了幾支歌等待發片,結果是漫長的等待。興師問罪,OK,開一張4萬臺幣的支票給你。藏了好久都不捨得花,捱到所有錢都花完的時候,滿心歡喜的領錢,結果那張支票根本無法兌現。之前她一直都在掙紮。顯而易見,兩人都郁積了過多,借以音樂,迸發。



  《你好美》裡邊是Mono老唱片的效果,時而中性,時而女氣,一個你,一個我,一個要進門,一個要關門,迷離得一塌糊涂。《花與蟲》裡邊是Trip-Hop的感覺,明明講愛情半途而廢好遺憾,卻莫名其妙的很享受。如出一轍的最後一支《不送花的人》,一遍一遍反復,極冷烈的感覺。《One》裡邊是可以沒有緩衝的,那調子直衝衝的奔進來,隨後在耳道裡擴張,直到把耳朵橕得像個驚嘆號。



  那年我還在青春期,自以為是得了得,從不把誰放在眼裡。但是,我第一次那麼情願的在黑暗裡,任一個人的聲音按摩全身。已經很久沒有這種情願。睜著眼睛的時候,音樂需要存在;閉著眼睛的時候,音樂需要休息。因為閉著眼睛,我寧願只是睡去。



  我決定要了解她。那麼卑微了,她卻講:『我有什麼好了解的?』,老天爺。



  沒有任何消息,看不到她一場加一場的循環演唱會,看不到她臨上場都怕怕得要死,裹厚實的衣服,靠點根煙,喝盅酒來壯膽子,看不到她冷烈的吼,單薄身體裡爆發出來的熱量。我只好繼續去愛我的魔岩,去聽聽在魔岩一直很乖的竇唯,去聽聽炫炫的花兒,去聽聽微涼的陳綺貞,去聽聽只能出國語專輯莫文蔚;繼續去愛我的友善的狗,去聽聽煩惱的林曉培,去聽聽帶個黑邊眼鏡唱英文的黃小楨,去聽聽那個思路極變態的陳珊妮。張震嶽也聽聽,董事長也聽聽,脫拉庫也聽聽,可惜,我還是想她,不爭氣,太難搞。



  當《Slience》忽然甩到我面前了,我『哇哇』的大呼小叫,不買!99年。



  過了些日子,無意中念到一句話,『每次在銀幕上看到楊乃文都不知道她在氣什麼?』我忍不住狂笑,決定去買專輯。我真的比她好搞。



  出乎意料,完全跳脫了《One》的框框,《One》再實驗,也是帶點保守。而這張,有點石破天驚的意思。



  就三首翻唱的作品來講,《靜止》,翻唱花兒的。《不要告別》,翻唱高旗的。《Someboby》,翻唱Depeche Mode的,統統得可圈可點。《不要告別》是楊乃文自己看中的,《靜止》是險些被公司政策槍斃的,但詞寫得實在太好,留下的,《Somebody》聽的不是原始,而是Veruca Salt的一個翻唱版本,本來想放在以後唱現場的時候唱的。一支嬉皮,一支悲愴,一支動聽。《空氣》,是陳珊妮的詞曲,電音與人聲營造的忽遠忽近的距離感,有點眩暈。《Fear》,是楊乃文自己的詞曲,節奏明朗,旋律極入耳。《我給的愛》,是張震嶽的詞曲,感情深邃,聽得人欲罷不能。



  盡管那裡邊的旋律有似曾相識,盡管《Slience》的MV,楊乃文一臉肅穆,不停的撞倒行人,像極了Matchbox 20,但又有什麼關系。楊乃文的聲音還是她的,至少不會涉及那些批評家嘴裡的抄襲。



  感謝她為此必須上通告,必須接受采訪,必須報名金曲獎,盡管她極討厭。她撲上厚厚的粉底,坐在那裡。『每次在銀幕上看到楊乃文都不知道她在氣什麼?』老天爺,讓我好好瞧瞧。



  對著鏡頭牽強的微笑,對著舞臺緊張的發抖,對著做專訪的人五分鍾『欠扁』的一塌糊涂。在生日可以高興的砸酒瓶,在錄音室裡又可以氣的扔吉他,還可以很女人的,嚇死你。『楊乃文是一個……脾氣不好、心地還算善良、有點膽小、容易動怒、很懶、有點神經質、不像一般女孩子那麼愛逛街……的人。』她曾經這樣說的。



  她忽然換上露背裝,牛仔褲,踏極少近身的高跟鞋,涂上赤紅,銀灰顏色,仍然無法抹煞她好得羡人的白膚。不管在冷色裡還是暖色裡,她都可以很強烈,很出挑。很女性的柔和,卻融合很男人的烈,硬。衝突,她的整個人就是那麼的充斥著衝突。



  她可以將男人們更擅長的搖滾唱到及致,但你的耳朵裡卻根本就除不掉她的女人味道。誰可以?2001年。



  回復到Guitar-Pop/Folk-Rock/Chamber-Pop的音樂,代表著兩年裡楊乃文的成長。在意她在《Queen》裡邊的歇斯底裡,在意她在《太驕傲》裡邊痛快的講自己。我甚至在意那麼多人不屑一顧的《祝我幸福》。又怎樣?為什麼不可以聽單純的音符?那酷似吉他的豎琴,就像《應該》、《不得不》、《證據》、《我們》裡邊糾結了撲面而來的弦樂,強烈情緒的背景竟然可以是恬淡?又是衝突。太喜歡《應該》裡邊的自我反省,情緒的另一種宣泄。



  又是兩年的輪回。



  這一次,我等得平心靜氣。



  手邊沒有什麼她的紀念,只有那三張出過的碟,只有那寥寥的幾十支歌,反復的去聽。去她的官方網站,所有的更新停留在2001年。唯有那塊留言版,人來人往。喜歡看到她留的英文口信。



  『Hi you all. I'm in Sydney at the moment and I won't be back in Taipei until next year. My next album will come out next year most likely so……please be patient. Meanwhile, please don't listen to anything that's written on newspapers and magazines.』



  第一次那麼喜歡看英文,感動的莫名其妙。



  好好笑,人家跟我講聽《飄著》,會想到陳奕迅。



  好好笑,人家跟我講黃立行,他和乃文交往過兩個禮拜。



  可是我很在意。



  曾經在00年的某一天,寫了一整天的故事。我跟媽媽講,這個故事要拍成電影就好了。女的要楊乃文演,男的要陳奕迅演。老天爺。



  曾經在00年的某一天,看到一支MV,黃立行的《你身邊》。我現在很難講清楚那一刻的感受,我只記得我當時就極愛那支歌。我跑到賣CD的店裡要貨,人家卻拿王力宏的出來。老天爺。



  我不曉得這算什麼重點,可能我是真的亂愛她,真的是。





來源: 163 2003-08-05 16:38 編輯: 馬筱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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